北京工夫5月23日,中国足协宣布对广州富力球员许博的处分决定。认定许博在与人和的比赛中,用手击打贵州人和的于海,形成不良影响。做出停赛3场,处分15000元的决定,而他将列席富力未来的两场比赛,22日与鲁能的比赛,许博曾经被停赛一场。
以下是足协宣布的处分决定:
足纪字[2014]033号
关于对广州富力足球俱乐部队运发动许博违规违纪的处分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2014年5月17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12轮第90场贵州人和足球俱乐部人和茅台队与广州富力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贵阳奥体中央停止。
根据裁判员、比赛监督的报告和比赛录像,当比赛停止到第38分钟时,广州富力足球俱乐部队6号运发动许博用手击打贵州人和足球俱乐部人和茅台队21号运发动,形成不良影响。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绳》第55条之规则,做出如下处分:一、中断广州富力足球俱乐部队运发动许博参与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比赛3场;二、罚款国民币15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绳》第17条规则履行。望各俱乐部从保护中国足球笼统的角度出发,实在加强对运发动、官员的治理教导,据守品德底线,不时进步规矩认识、自律认识、法律认识,以此为戒,弘扬足球邪气,确保2014年中国足协举办的各级赛事顺利有序停止。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主任:王小平2014年5月21日
(达里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