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报道:
明天下午,上海申花俱乐部在其官方网站宣布了副总经理郭光琪前往中国足和谐阅于涛备案合同的结果。申花俱乐部宣布,在中国足协所备案的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与于涛所签订的合同中,确有 “优先续约权”的相干条款,于涛没有实施合同中的优先续约条款,属于违约行动。
【推荐浏览>>>> 申花队长正式加盟申鑫 签约三年成离队第三人 】
【推荐浏览>>>> 申花认定于涛转会属逃窜:若不付违约金法庭上见!】
以下是申花俱乐部官方公告:
近期,“于涛因合同行将到期,而中国足协备案合同中没有优先续约权条款,已自在转会上海申鑫俱乐部”的一系列传闻甚嚣尘上,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为慎重起见,特委托副总经理郭光琪前往中国足和谐阅相干备案合同,并与俱乐部存档的球员合同停止了比对。现将结果宣布如下:
在中国足协所备案的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与于涛所签订的合同中,确有 “优先续约权”的相干条款!没有实在实施合同中的优先续约权条款的行动为违约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