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了149天的停摆终于终了。双方达成的暂时协议曝光,在新协议中,联盟将会针对那些处于新秀合同中的年轻球员设置一个“罗斯条款”,以嘉奖那些表现出色的球员。
所谓罗斯条款,就是一名仍处于新秀合同中的球员,在签订其职业生活第二份合同时无机遇失掉一份起薪占联盟所设定的工资帽30%的大合同。而以前,处于新秀合同中的球员在签订新合同时,起薪最多只能占到工资帽的25%。
以2008年进入联盟的德里克-罗斯为例,此前有消息称工资帽仍然会保持在5800万美元,假定按照旧版劳资协议,罗斯以顶薪跟公牛续约的话,他可以失掉一份起薪为1450万美元的大合同;但在“罗斯条款”下,他就可以失掉一份起薪为1740万美元的大合同。要知道,克里斯-保罗、德怀特-霍华德、德隆-威廉姆斯这些比罗斯进入NBA还早的顶级球星接上去的合同起薪也不过是这个价位。
不过,“罗斯条款”十分苛刻,它规则:只要那些曾在新秀合同前四年时期中选过MVP,或许是曾在全明星票选中两次以首发身份中选全明星赛,亦或是曾两次中选年度最佳阵容(无论是第几队)的球员才有资格运用“罗斯条款”拿到一份大合同。
还是以2008级新秀为例,目前契合条件的只要罗斯一人,他上赛季拿到了惯例赛MVP。另外,雷霆主控拉塞尔-维斯布鲁克也接近契合条件,上赛季他曾中选了年度最佳阵容第二队,只需新赛季他可以再一次中选年度最佳阵容,他就可以运用“罗斯条款”与雷霆续约。假定雷霆给他一份顶薪合同,他的起薪甚至要超越去年以5年8600万美元与雷霆续约的凯文-杜兰特。
另外,森林狼头号球星、上赛季篮板王凯文-勒夫虽然表现不输罗斯、维斯布鲁克,而且他上赛季也曾中选了全明星赛。但遗憾的是,勒夫中选全明星赛并不是靠票选,而且他也不是首发球员。加上上赛季他并未中选年度最佳阵容,所以,想要运用“罗斯条款”为自己拿到一份大合同,勒夫只能等待自己下赛季可以捧起MVP奖杯了。
(Pas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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